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携手文明过五一 同心筑牢防火墙
发布日期:2026-04-30 11:22 浏览次数:

广大市民和游客朋友们:

“五一”将至,春和景明、草木繁茂,正是游山玩水、踏青赏景的的好时节。当前气温回升、大风多发、降雨偏少,踏青旅游、农事生产、施工作业等人为活动集中,森林防火进入紧要期。为防范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市林区安全稳定、人民群众平安过节,特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控野外火源,杜绝违规行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及相关法规。自觉不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不在林区及林缘500米范围内吸烟、野炊、烧烤、点火取暖、上坟烧纸、焚香点烛等,不在林区使用酒精炉、燃气灶等明火器具,坚决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二、倡导文明出游,争做森林卫士

前往景区、林区游玩时,请自觉配合防火检查站(卡点)的工作,主动上交火源。切勿将火种藏匿带入,更不要随意丢弃。林区旅游时,请用冷餐、自热饭替代明火加工食品。进入林区道路,车辆请勿占用消防通道。严禁一切形式的违规徒步穿越等活动,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等“红线地带”开展徒步穿越等活动。让我们争做森林卫士,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旅游环境。

三、加强宣传监督,科学应对火情

积极争当森林防火宣传员、监督员,主动向家人、亲友、邻里宣传防火知识和用火禁令,自觉劝阻身边违规用火行为。发现路边遗留烟头或未熄灭火源,请主动踩灭、土埋或水浇,消除火灾隐患。发现森林火情、火险隐患(不明烟雾等),立即拨打12119(森林火警)或119报警,清晰报告火情地点、火势大小,切勿盲目扑救,确保自身安全。

四、压实防火责任,严守法律底线

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防火规定,严格约束自身行为,共同维护林区安全秩序。

守护绿水青山,共筑平安泰安。让我们携手同心,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严守防火规定、杜绝违规用火,以实际行动守护泰安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共度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五一”假期,为建设绿色低碳、生态优美泰安贡献力量!

泰安市林业局

2026年4月30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林业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