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工作部署,全面消除林区输配电设施引发的森林火灾隐患,泰安市林业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网泰安供电公司联合制定了《泰安市“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森林火灾是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资源安全的巨大威胁。近年来,因电力线路与林木矛盾(“树线矛盾”)、设备老化、私拉乱接、风光电设施管理不当等问题引发的森林火灾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生态安全构成严重风险。
我市森林资源丰富,泰山、徂徕山等重点林区生态地位至关重要,林区内电力线路分布广泛,“林电”安全隐患交织叠加,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从根本上破解这一难题,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林电共安”攻坚战行动。
二、制定意义
《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1、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通过系统治理电力线路隐患,能有效预防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直接保护林区及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守护森林生态安全与绿色发展:森林资源是宝贵的自然遗产和生态瑰宝,特别是泰山林区,古树名木众多,具有极高的自然与文化价值。本行动是保护我市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举措。
3、保障电力供应安全与经济发展: 森林火灾会严重破坏电力设施,导致大面积停电,影响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实现“林电共安”,是保障地区能源安全、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三、制定依据
本《方案》的制定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和精神:
1、上级部署文件: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据 国家能源局 国家电网公司 南方电网公司 关于印发〈 “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林防发〔2025〕16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能源局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山东省“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5〕67号)的要求制定。
2、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3、本市工作实际:充分结合泰安市林区分布、电力设施布局、既往火情(灾)特点等实际情况,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了三年(2025-2027年)工作的总体要求、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和保障机制。
1、锚定一个目标: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市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林电共安”长效管理机制。
2、严明四方责任:清晰界定了林业部门(监管协调)、电力管理部门(行业管理)、电网及发电企业(主体责任)、电力用户和林区经营单位(产权责任)的具体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部署两大任务:
(1)全面排查摸底:实行责任清单制、任务清单制、督查清单制,建立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的“三清单一承诺书”制度,对全市林区、林缘的所有输配电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彻底摸清“树线矛盾”、设备老化、火灾隐患等底数,建立详细台账。
(2)推进分类整治:针对不同隐患类型,采取“一隐患一方案”的方式精准施治。包括:依法清理树障、拆除私拉乱接、管控野外火源、改造老旧设备、建设林火阻隔系统、建立极端天气预警响应机制等。
4、创新三项机制
(1)“林长+线长”机制:林业与电力系统负责人联合巡护、联合会商、联合督办。
(2)信息共享机制:打通林业火情监测与电力在线监控数据,实现隐患早期预警。
(3)树障定期修剪机制:结合树种生长和气候特点,科学灵活确定修剪周期。
“三项创新机制”是按照国家、省提出的“建立林业主管部门与电力部门联合巡查和预警机制、共享火灾监测数据、形成“树线矛盾”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的要求,采取的具体工作措施。相较于部门联合巡查我们提出由“林长”和“线长”组成联合巡检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利用林业系统的“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与电力系统“输电监控中心可视化系统”相结合,实现信息共享。树障修剪机制强调“科学灵活周期”,相较于上级常见的固定周期要求,更注重地域差异性、树种特性与气候适应性,体现了精细化管理的创新。
5、强化保障督导:通过加大宣传引导、强化法制保障、严肃督导问责等方式,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火灾的将严肃追责。
《泰安市“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是一份指导我市三年期间林电安全治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它的实施,将有效提升我市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和电力设施安全水平,为守护泰安绿水青山、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