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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你同行 共建美丽山东”共同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5-11-03 17:30 浏览次数:

野生动物保护(11月)

宣传月

羽你同行 共建美丽山东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生态系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促进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健康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市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湿地资源,山好水好生态环境好的自然禀赋为鸟类繁衍生息、迁徙越冬提供了优良的栖息环境。近年来,我市以林长制为抓手,多方位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不断刷新青头潜鸭、中华秋沙鸭、东方白鹳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新纪录,东平湖被国家林草局纳入第一批《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泰山、徂徕山、东平湖等3处自然保护地被列入第一批山东省重要候鸟迁徙通道范围。

今年11月是山东省第34个“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为了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在此向全市人民倡议:

拒食鸟类等野生动物

从我做起,拒食鸟类等野生动物,并劝诫周围好友不食用。野生动物有携带禽流感等人兽共患疾病的潜在危险,拒食野生动物也是切断人兽共患疾病传播途径,保护人们健康的重要措施。因此,拒食鸟类等野生动物,是树立健康、科学的饮食观念和文明生活风尚的重要体现。

严禁捕猎、贩卖鸟类等违法行为

不伤害、不捕杀、不笼养、不非法出售、收购、加工、运输鸟类等野生动物。积极劝说、阻止、举报各类破坏、伤害鸟类等野生动物及栖息地的违法行为。发现乱捕滥猎、伤害、贩卖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请及时检举。

不打扰野生动物栖息、繁殖、活动

不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环境,不打扰野生动物活动,发现鸟类等野生动物活动异常或不明原因受伤、病危、死亡的情况,请主动与当地林业部门、公安部门联系,确保野生动物得到及时救助处理。

做绿色、环保、守法的经营者

各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和餐饮等企业(单位)认真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不得非法经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做绿色、环保、守法的经营者。

(亓勇 摄)

让我们共同携手一起行动起来,共同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做野生动物的守护者,做生态文明的倡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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