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林业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力推进造林绿化,着力扩绿量、保存量、提质量、增效益,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助力高质量发展。
一、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突出抓好东平湖、大汶河、泰山、徂徕山等重要生态区荒山绿化攻坚和生态廊道建设,加大低产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分修复,全市共完成造林4807亩,廊道绿化187公里,森林抚育1.2万亩,绿化村庄439个、栽植各类苗木226万株。
二、抓实森林防火,保障资源安全。深入推进“引水上山”“天眼护山”为重点的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引水上山”蓄水能力达260万立方,重点林区监控覆盖率达85%以上。全力抓好重要节假日和关键时段的严防死守,持续保持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安全稳定。新泰市、市林业局、泰山景区连续荣获“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
三、精准防控松材线虫病,经验在全国推广。全力抓好松材线虫病点上精准除治和面上整体防控,采取以清理病死(濒死、枯死)松树为核心,媒介昆虫防治、打孔注药等为辅助措施的综合防治策略,完成普查面积38.3万亩,清理枯死松树7139株,飞防松褐天牛13.2万亩,打孔注射保护剂23.3万支,保护松树15万株,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月份,国家林草局公告撤销泰山区疫区;徂徕山林场今年实现无疫情。我市在7月份全国重点生态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交流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四、强化森林资源督查和执法。健全林长制运行机制,建立完善“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构建形成以各级林长为主体,检察长、警长、网格长、民间林长协同的共治体系,联合开展巡查巡护、案件查办等行动,核实森林督查图斑3398个,依法查处涉林行政案件107起,移交刑事案件6起。保障全市66个建设项目使用林地1702亩。组织开展“林长尽责年”活动,各级林长共巡林21万公里,发现并解决重点问题22件。
五、加大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组织开展“2023清风行动”“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专项行动”“全面加强鸟类保护专项治理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行为。加强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监测,记录到东平湖青头潜鸭549只,为我国最大单一种群。开展以“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物种保护”为主题的“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六、进一步加强森林湿地保护管理。印发实施《关于全面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林长+河湖长”湿地联合管护工作机制,构建两长协作、部门联动的湿地保护管理格局,共同提升湿地保护修复管理能力。
七、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联合开展泰安市违法侵占省级以上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湿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联合生态环境局建立泰安市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明确执法事项,建立信息共享和咨询机制,落实案件协作移交制度,共同打击违法破坏自然保护地行为。建立湿地公园定期巡查巡护和建设管理情况自我评估制度,共开展巡护72次。
八、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抓实果园的科学管理、集约经营和低产园改造,着力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全市经济林总面积160万亩,预计今年产量100万吨;苗木花卉总面积38.5万亩、中药材总面积10.5万亩、林下经济总面积32万亩。苗木花卉面积全省第二,经济林面积位居全省第三。加强新成果转化和技术指导,培训林果农77场、3438人,引进优良品种26项,推广新品种新技术43项。累计创建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3家、核桃示范基地2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处,省级标准化示范园29处。
2024年,泰安市林业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健全完善林长制相关制度体系,集中抓好雨季荒山造林和生态修复,下大气力抓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日本松干蚧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落实好林业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严格林地林木、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扎实开展森林督查工作,扎实推动泰安林业建设再上新台阶。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