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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应知应会
发布日期:2026-09-23 16:44 浏览次数:

一、什么是林长制

林长制是落实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属地责任的制度,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省、市、县、乡、村分级设立林长,由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林长、林长,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责任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制度创新。

二、为什么实行林长制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林业管理承担着保护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修复生态的重要职责。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长”责任体系,有助于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林业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林业在乡村振兴、改善民生、提升生态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

三、工作原则

1.生态优先、保护为主,严守森林、湿地法律法规。

2.绿色发展、生态惠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3.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

4.党委领导、部门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林长主要职责

1.组织责任区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落实目标责任制。

2.组织编制保护发展规划,开展造林绿化、生态修复。

3.抓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两大底线工作。

4.打击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非法捕猎野生动植物。

5.定期巡林,协调解决林区难点问题。

五、核心工作任务

增绿:国土绿化、植树造林、森林抚育。

护绿:保护林地、湿地、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

管绿:严防森林火灾,监测防控林业病虫害。

兴绿:发展生态产业,推动生态惠民。

六、群众应知

1.林区严禁野外用火,不带火种进山,不烧荒、不烧秸秆。

2.不擅自砍伐树木、乱挖苗木、侵占林地。

3.不猎捕、伤害野生动物,不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

4.发现火情、盗伐、非法占地、病虫害,及时拨打林草举报电话。

5.积极参加义务植树,爱绿护绿,共建美好生态。

七、小问答

问:林长制就是只管森林吗?

答:不是,林长制包含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

问:林长只负责种树?

答:不止,造林、护林、防火、防虫、打击破坏资源行为都是职责。

问:普通群众和林长制有关系吗?

答:有关系。山林保护人人有责,发现破坏森林行为可举报。

信息来源:泰安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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