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要部署,立足林业工作实际,坚持依法治林,以林长制工作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涉林各项工作措施,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统领,增强法治思维
(一)抓牢法治精神贯彻实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落实每月一次党组会会前学法,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抓实法治思想学习领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主题教育专题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组织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2次,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班子和中层干部的林业法治建设思维,发挥带头模范作用。
(三)抓严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山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办法(试行)》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市县党委政府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专题述法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重要法律问题或重大决策事项提请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局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按要求撰写年度述法报告,并组织召开我局2024年度专题述法会议。常态化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持续提升林业法治水平。
二、坚持依法治林,完善体制机制
(一)深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制度。严格政府信息管理,推进“三统一”公开,持续动态更新。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合法性审核机构和人员,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全部经法制审核。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林业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落实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我局聘请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仉凯团队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参与法治审核、普法宣传、复议应诉等法治工作,听取法律顾问对林业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高审查质量,努力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
(二)依法加强林草湿地资源管理。严格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强化林地林木监管保护,严厉打击破坏林地林木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开展省级公益林落界区划工作和国家级公益林优化调整。按照国家林草局森林督查和省空天地一体化监管系统,做好上级下发图斑的核查整改。强化“林长+河湖长”湿地联合管护机制,联合开展全市河湖管理保护监督检查“春雷行动”,累计检查河流4500余公里,组织开展林草湿及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排雷行动”,全市林业系统共出动排查车辆50余辆次,出动排查人员120余人次,开展市级专项督导检查6次。开展“春风2024”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推动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措施。
(三)依法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开展“护松2024”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加工、运输松材线虫病疫木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各级各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2人次,车辆149辆次,摸排检查松树苗圃、涉木企业88家,办理违规调运检疫行政案件1起,组织签订《不擅自砍伐、私藏松木承诺书》1200多份。为有效打击野生动物非法猎捕交易食用行为,与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清风行动”,全市各级林业部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先后出动巡查巡护人员1000余人次,巡查车300余辆次,覆盖我市全部30处自然保护地,同时检查重点野生动物栖息地44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单位31家,各类经营利用场所200余处,拆除防鸟网7处共计100余平方米,全市共办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8起、行政案件4起。
(四)依法维护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督促当地政府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市-县-乡(镇)-村-护林员”五级包干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切实做到事有人管、火有人防、责有人担。把火源管控作为第一道关口,紧盯抓牢泰山、徂徕山等10处重点火险区,在主要景点、关键路口、集中墓地等重点部位设立560个固定式检查站,加大夜查、暗查和巡查力度,联合公安部门加大野外巡查力度和频次,严查农事用火,严防祭祀用火,严控违规用火。
(五)依法开展林业系统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节点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全市先后出动流动宣传车50余辆次,制作布设宣传海报、条幅160余个,设置宣传展板5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围绕“世界湿地日”宣传,全市共悬挂湿地保护宣传横幅30条,展出湿地知识宣传展板11块,送福字3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4300余份,宣传推广湿地知识文章近20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宣传活动,全市共发放《松材线虫病防治告知书》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60余条,张贴《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通告》30余份。开展保护古树名木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摆放宣传展板14块,发放古树画册150本、宣传折页200余份,覆盖人群200余人。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结合森林防火宣传,分发“森林防火预防常识、安全知识、法律责任、基本知识”四类宣传材料,全市印制3000份《泰安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通告》分发到全市重点林区,以正面宣传和反面典型案例结合的方式,抓好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三、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后,森林公安转隶到地方公安,林业行政执法力量明显削弱,市、县林业部门面临着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等问题。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细化。目前的普法宣传方式较为单调,与群众互动较少,部分群众对《森林防火条例》《森林法》等涉林法律法规及林业政策认识不够。三是法治人才保障有待进一步强化。从事法制审查人员中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不足,缺乏专职人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治学习,突出领导责任。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局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法治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带头示范,引导教育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廉洁自律,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涉林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规范受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与市林业保护发展中心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将局机关部分法定行政权力进行委托,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权利义务。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明确执法流程和标准,确保执法过程公正、透明。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法治意识,促进执法质量提升。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职能,发挥专业团队优势,在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签订前充分征求和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避免发生法律风险。
(三)加强林业普法,提升宣传成效。继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订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压实执法科室责任,利用“国家宪法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宪法》《民法典》的学习教育和宣传力度,突出对森林资源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林业重点领域的法治宣传,注重日常宣传引导和以案释法,使群众真正了解林业政策和林业法律法规,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努力形成依法治林兴林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