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013C/2023-00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林业局 组配分类 政策评价
关于《泰安市护林员管理办法》的政策评价情况
发布日期:2023-12-18 09:52 浏览次数:

一、政策评价形式

《泰安市护林员管理办法》政策评价专题座谈会

二、组织实施单位

泰安市林业局

三、时间地点

2023年12月15日在市林业局8楼820会议室组织开展

四、参与人员

专家代表

黄  剑   市林业保护发展中心高级工程师

殷红燕   市林业保护发展中心高级工程师

张  冰   岱岳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高级工程师

张  平   泰山林场高级工程师

护林员代表

王吉晓等

五、政策评价现场图片

六、政策评价结果

(一)政策实施情况

去年市林业局出台《泰安市护林员管理办法》后,各县市区、功能区也及时参考《办法》印发了符合各自县区情况的办法或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护林员的聘用、管理和考核,对提高护林员的管护水平、履职尽责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取得成效

市、县护林员管理方面办法的相继实施,对护林员的招聘程序、录用管理、培训考核起到了有规可依、有法可用、对照指导等积极作用,促进护林员队伍管理规范化、职业化、标准化水平,护林员队伍管理体制上更加完善、护林员待遇逐步提升、人员素质进一步加强,有力提高护林员业务技能和履职尽责意识,对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以来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森林资源保护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存在问题

《办法》也存在局限性,县市区、乡镇基层照搬照抄现象存在,对《办法》研究学习不够,生搬硬套的多,没有特色亮点;再一个就是约束力不强,没有硬性的处罚或制约措施,不能很好的对完成不力情况实行奖惩分明的应对措施,对护林员的表彰奖励较少。全市护林员管理工作中也存在短板弱项,一是工资待遇低。护林员工作在森林防火最前沿,工作环境艰苦,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影响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人员流动性较大,不利于护林员队伍的稳定。二是人员老化。招聘护林员多为村里留守老人,年龄偏大,长时间的日常巡护和应急处理工作难以胜任,同时学历层次较低,在培训管理上存在一定困难,工作过程中存在被动应付、做表面文章情况,影响了森林防火工作巡查巡护效果。三是缺少培训。护林员对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和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了解少,业务水平与岗位要求不对称,能力有待提高。

(四)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与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护林员工资待遇和福利,保证护林员队伍的稳定性;完善护林员硬件配套设施,改善护林员工作及生活环境;把专职护林员补助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保障护林员队伍建设。

二是加强对专职护林员补助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通过银信部门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专职护林员个人账户,确保专款专用。

三是为专职护林员缴纳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费用,确保专职护林员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四是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专职护林员的岗位技能培训,每年要组织专职护林员学习培训1次以上,重点学习森林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防灭火器具的操作使用,突出培训扑救森林火灾与安全避险知识、方法等;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履职尽责。

下一步工作中,市林业局将坚持问题导向,以着力解决护林员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堵点为中心,加大对基层的监督、指导力度,加强与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继续寻求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切实发挥好护林员巡林护林作用,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林业力量。

信息来源:泰安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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