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林业局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1-09-15 14:0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明确分工,夯实责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制度。

一、成立工作专班和领导小组

我局成立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专班,党组书记、局长葛茂金任组长,工作专班下设知识产权专题工作组。为做好知识产权专题工作,我局成立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德涛任组长,徂徕山林场党委委员、副场长和市泰山林业科学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张继亮任副组长,局机关负责科室、县(市、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科技推广科,具体负责活动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监督考核制度

把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作为推动改革、服务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契机,坚持业务工作与作风建设相结合,日常监督与动态考核相结合,对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责,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管理考评。

三、投诉举报制度

凡是损害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行为,企业、群众可直接向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领导小组举报、投诉,对企业和群众投诉的问题做到有诉必查,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2021年9月15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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