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5 15:26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功能区林业主管部门,徂徕山林场、市林科院:

为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知识产权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保护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人合法权益,规范林业植物新品种交易行为,持续优化林木生产经营环境,增强全社会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意识近期我局将组织林业专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10月8日-10月31日

二、督导检查方式:本次督导检查由泰安市林业局分管负责同志带队,通过听取汇报、座谈、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三、督导检查人员

张德涛    泰安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  剑    泰安市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副主任、林业生态科科长

殷红燕    泰安市林业保护发展中心科技推广科科长张  林    泰安市泰山林业科学研究院园林花卉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四、督导检查的内容

1.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执法检查情况。是否积极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执法检查,查处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是否公布违法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或其他举报方式形成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强烈氛围。

2.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宣传培训情况。是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渠道,及时报道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开展情况;是否通过全国科普日、林业科技培训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等;是否组织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提高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成效增强全社会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意识

3.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情况调查底情况。是否高度重视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抓好措施落实;是否明确专人负责对授权林业植物新品种名称、品种权号、授权日、品种权人等信息进行调查摸底,及时掌握本地区林业植物新品种授权情况。

五、其他事项

请各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提前组织人员对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于9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总结报市林业科技推广科。

联 系 人:  殷红燕

联系电话:  8222838

电子邮箱:  kjz@ta.shandong.cn


信息来源:泰安市林业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