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我市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水平,根据全市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座谈会精神和鞠市长要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起草了《全市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加强我市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水平,根据全市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座谈会精神和鞠市长要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起草了《全市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期限: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5月6日
联系人:姜奎勇
联系电话:8222839 17553869192
邮 箱:tafhb@126.com
附件:《全市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泰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全市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近期,为全面加强我市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水平,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鞠向群组织召开了全市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座谈会。为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特别是鞠市长的讲话要求,立足于推进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机制化、科学化,现就提升全市森林防灭火能力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森林防火预警:强化与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加强火险预警监测,适时做好每日火险等级发布,特别是高火险天气提前启动预警。
工作措施:由气象部门根据天气预报,研判发布每日火险预警等级,在火险预警处在较高、高、极高三个不同等级时,由市森防指办公室利用各种媒体分别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并指导各县市区、功能区在重点林区规范悬挂黄、橙、红不同等级预警旗帜。特别是未来将要出现6级以上大风、雷电等恶劣天气时,适时启动《泰安市恶劣天气、高火险时段森林防火预警响应机制》,实施最高预警,实行联防联动;组织各级各岗位人员和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进入战时状态,随时处置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变被动扑救为主动防范。
责任部门:市林业局 市气象局 市应急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二、森林火灾接警:确保接警及时、火警互通、快速核实、迅即报告。
工作措施:健全完善12119、110、119信息互通机制,24小时全天候值班,接警后立接立转,及时通报,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特别是119、12119接警后,要详细做好森林火灾警情记录,迅速通报值班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由市森防指办公室调度事发地森防指进行核实、处置,并跟进掌握火情发展动态,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和处置情况,视情上报市森防指领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
责任部门: 市公安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林业局 市应急局
三、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建立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工作措施:1、建立与交警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根据森林火灾发展趋势,在请示市森防指领导同意启动市级《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的前提下,由市森防指办公室把森林火灾发生地的具体点位和大体救援路线,第一时间推送给市交警部门;由市交警部门据此进行优化调整,确定出交通管制的范围、救援最优及备选线路,由交警部门实施协调、调度。
2、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根据启动市级《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的要求和市交警部门优化确定的救援线路,由市森防指办公室向市宣传、公安、应急、林业、消防救援、通信、气象、卫生等森防指重点成员单位通报火情、下达指令、推送救援线路。各有关成员单位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救援。
3、对救援现场实施交通管制。根据救援现场道路空间的实际情况,由交警部门对救援现场附近的道路实施交通管制,保证第一扑火力量(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消防救援专业队伍)和各类扑火装备顺畅投送到火场最前沿;其他部门和救援力量在火场附近的宽阔地带远端待命、陆续展开,根据扑火救援需要逐步往里调动。
责任部门: 市公安局 市林业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应急局等
四、扑火救援指挥调度:实施市级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之后,构建总指挥部、前线指挥部、一线灭火指挥部的三级指挥体系,实现科学、有序、高效指挥。
工作措施:1、一线灭火指挥部。由林业、消防部门的负责同志和当地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一线灭火指挥,在火场一线组织指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实施扑救。负责将火线最前沿实时信息回传、推送到前线指挥部和总指挥部。
2、前线指挥部。由市森防指领导、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宣传、公安、应急、通信、气象、卫生等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主要实施火场总体指挥、应急保障、信息传递,全面调度实施现场救援工作。
3、总指挥部。在市消防救援联勤联调中心设立市级总指挥部,市宣传、公安、应急、通信、气象、卫生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请市主要领导在此坐镇指挥。由消防救援支队派出无人机进行火场侦察,通过音视频、图传调度指挥系统,向前线指挥部、市总指挥部传送火情信息和火场救援情况,实时掌握火场发展动态,为领导科学指挥、展开和调整兵力布局提供支撑。特别是全面掌握火场附近需要重点保护的村庄、学校、加油站、文物古迹、军事设施等重点单位信息及火场前沿风向、风力、危险区域等信息,并及时向前线指挥部、一线灭火指挥部和扑火队伍推送,为抢险救援和避险提供决策依据,实现领导远程调度指挥功能。
责任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林业局 公安局 应急局等。
五、火场扑救处置:坚定不移地走好专业化扑火路子,注重深度融合,形成灭火合力,提升火灾扑救效率。
工作措施: 1、扑火力量摆布。突出抓好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消防救援队伍“两支队伍”建设,在稳定加强林业部门管理的原有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依托消防救援机构加快新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组建,不断更新配备专业化扑火装备,巩固壮大专业化扑火力量。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把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消防救援队伍作为扑火第一力量,发挥这“两支队伍”的尖刀、主力作用,打明火、控火场,实施重兵扑救、科学灭火;把乡镇半专业队、民兵预备役、特战旅、武警部队作为第二力量,灭余火、清火场,做好后勤保障。
2、强化实战化训练、演练。组织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消防救援队伍,围绕泰山、徂徕山等重点国有林场的山岳地形实际,针对山林特点、着火特点,加强专业化研究和实战化训练、演练,深化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与消防救援队伍之间的协同配合,提升综合救援水平。
3、坚持科学扑火、高效灭火。贯彻“扑小火就是救大火”的理念,务求把火情处置在初发状态。一是对附近没有水源或水源难以及时输送的地方发生的初期火,坚持采用风力灭火机和二、三号工具实施扑救。二是凡是对附近有水源或水源可及时输送的地方发生的林火,注重“风水结合,以水为主”,第一时间就要采用串联水泵、水罐车等以水灭火手段,配合风力灭火机协同扑救。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消防救援队伍在接到扑火指令之后,“水灭火分队”和“风力灭火机分队”应同时出动,优先实施以水灭火。三是对火势迅速蔓延,或已形成树冠火、或通过预判天黑前难以控制的大火,必须第一时间请求省森防指派出灭火直升机增援,与地面扑火队伍形成“空地协同”,上下配合,高效扑救。四是对发生在山势陡峭、地面人员不易到达区域的林火,在保证地面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无人机投弹灭火。
4、加快推进灭火现场通信融合。以公安、消防为主,借助公安部门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优势,遵循既不违反有关规定又有利于工作的原则,加快灭火现场林业、公安、消防、应急间通信融合,实现多部门、多队伍、火场与前指、前指与后方的互联互通。
责任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林业局 市公安局 市应急局
六、扑火队员安全防护: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把确保消防队员自身安全放到首要位置。
工作措施:1、高度重视消防队员个人防护工作。充分了解和认识火场变化的不确定性和高度危险性,深刻汲取国内外森林火灾扑救的沉痛教训,重视配好配齐消防队员个人自护装备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和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2、优先配备消防队员个人防护装备。坚持在保证队伍安全的前提下展开施救的原则,切实把个人防护装备放在第一位,按照先“自护装备”——再“检测装备”——再“扑火装备”的顺序进行装备配备,优先配备避火罩、防护眼镜、紧急呼救器、小型吸氧器、阻燃服、三防靴等必要的防护装备。
3、科学选择开进火场和转场最佳位置路线。扑火救援力量开进火场或转场时,是进入危险区、最容易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空间节点。消防队伍都要在配备检测风向风力、有毒有害气体等小型便携装备的前提下,审慎判断、科学选择消防队伍开进火场位置和转场路线,精心部署展开火场扑救的战术战法。重点林区尽可能在不同地段设置避火水池、水塘、地下水囊、避险坑等紧急避险环境。
4、预设避险空间。消防队伍到达火场后,要留足安全距离,留出足够的力量摆布空间,并要考虑火场的发展变化,提前选择好避险区域和撤退路线,最大限度的确保扑火队伍安全。
责任部门:市林业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应急局
七、建立森林防灭火科技支撑体系: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科技手段的推广应用,加快提升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科技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工作措施:1、完善拓展火情预警监控系统。在已建成泰山景区双光谱热成像林火视频预警监测系统一期工程的基础上,与泰安铁塔公司合作,全力加快泰山二期三期、徂徕山林场和全市重点林区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在新一轮防火期(2020年11月份)到来前全面完成预警监测系统的设计、勘察、建设任务,形成重点林区火情监测预警系统全覆盖。
2、加强森林防灭火技术应用。鼓励、支持基层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创新创意研究,根据森林防灭火的特殊性,与有关厂家合作,创新改进一批轻型化、小型化、系列化、成体系、便携式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在卫星热点报警、无人机巡航探测、热成像技术应用、余火复燃检测、树干防复燃技术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提高防灭火的科技含量。
3、完善“三维建模”技术平台。依托公安现有的“三维建模”平台,丰富添加防火道路、扑火水源、防火隔离带、林班小班、优势树种等要素因子,形成森林防灭火的“三维建模”平台,为制定扑火方案,实施科学指挥、科学扑救提供支持。
责任部门:市林业局 市公安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应急局等
2020年4月6日
截至5月6日,未接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信函等方面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