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召开全市林长制工作推进会议
发布日期:2019-12-02 16:27 浏览次数:


12月2日下午,在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全市林长制工作推进会议。

首先,由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和三个功能区的工作责任人汇报了当前林长制工作开展进度情况及相关问题。随后,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陈玉泉同志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强调了三项工作:

一要分级设立林长。要按照市级方案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目前市里已设立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和重要生态区域市级林长,分别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副市长担任。各县市区、功能区也要参照市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构建起县、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国有林场也要设立林长,由国有林场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二要成立林长制办公室。市、县、乡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具体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协调、调度等工作。市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县市区、功能区,各乡镇(街道)和国有林场也要相应成立林长制办公室,落实好办公场所并挂牌,明确林长制办主任、副主任及具体工作人员,安排好林长制工作经费,切实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要结合各自资源禀赋,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在林长职责、镇村管理模式民间林长等方面大胆创新,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林长制路子。在配套落实好省级林长制工作相关制度体系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市级的相关配套制度,可以创新、可以突破,以林长制制度的落实落细落地,推动各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要规范设置林长公示牌。设置林长公示牌是便于群众参与森林资源发展、保护、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落实林长责任制的重要体现。对此,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主要路口、重点地段等醒目位置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设置各级林长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林长制工作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



信息来源:泰安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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