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有序进行
发布日期:2018-08-07 15:55 浏览次数:


一、制定方案,统筹部署。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山东省林业厅等6部门的统一部署,7月6日泰安市林业局联合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保局、水利渔业局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泰安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全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全面展开。

二、加强调度,全面把握。根据方案中的进度安排,7月22至29日,市林业局对重点自然保护地实行“一天一调度”,督促各地及时、准确填报自查报告和相关表格,初步核实上报表格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强化督查,压实责任。7月27日,市林业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泰安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7月30日-8月3日联合督导组对全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类型的20处重点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四、公开电话,接受监督。大检查期间,市林业局在局网站公开了“泰安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通过此次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摸清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底数和管理薄弱环节,加强了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和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系统性保护,为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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