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批国家生态公园和专类园建设获得批复
发布日期:2016-01-19 08:45 浏览次数:

日前,国家林业局批复同意我省首批国家生态公园(试点)及国家林木(花卉)专类园建设。这标志着我省国家生态公园(试点)及国家专类园正式建设。

首批开始建设的是枣庄环城国家生态公园(试点)、高唐清平国家生态公园(试点)和郯城国家银杏公园。

为探索林业生态建设在不同国土空间、不同生态功能区所发挥的作用,加强对林木(花卉)种质资源保护、培育和应用,根据各地方实际需要,国家林业局自2014年开始批准实施国家生态公园试点建设和国家林木(花卉)专类园建设,鼓励和引导国家生态公园(试点)、国家专类园积极探索在实施国土空间战略中的功能、定位、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政策措施,以总结、推广相关经验和做法。

国家林业局要求,省(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将国家生态公园作为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展示林业建设成就、完善生态保护体系、服务民生福祉的重要平台;要将国家生态公园纳入森林公园管理体系,督促试点单位抓紧完成国家生态公园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规划要立足林业生态修复成果的巩固与提升,符合资源保护培育、科普教育展示、公众休闲娱乐等不同功能需求,明确国家生态公园建设范围、建设内容、建设目标;要突出社会公益性,积极探索林业生态修复与生态产品供给、公益性开放与市场化运营的新模式新机制,努力将国家生态公园建设成为建设美丽中国、拓展生态空间、共享生态成果的典范,并将试点情况及时向国家林业局报告。

信息来源:泰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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