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林业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数量位列全省首位
发布日期:2015-09-28 09:02 浏览次数:

   近年来,泰安市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加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抓手,积极培育,大力扶持,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有林业专业合作组织1344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54家,市级41家,省级林业示范社数量位列全省首位,38.41万户加入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经营林地面积63.38万亩,涉及的领域包括种苗花卉、经济林、林木种植、生态旅游、林下经济、木材加工等方面。通过推动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民营林场等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将广大林果农组织起来共同发展,成为促进我市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兴林富民的重要抓手,为促进林业发展、生态保护、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
  泰安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将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人大、市政协将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列为专题进行视察调研。为加强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指导,市、县两级都成立了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对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调度,对发展特色明显、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组织予以重点扶持奖励。新泰市将发展民营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列为党委、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一项地方提升指标,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民营林场的意见》,大力扶持发展民营林场,促进了民营林场快速发展。肥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组织创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的实施方案》、《关于扶持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加强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各项要求和扶持政策。
  二、坚持示范带动,树立发展样板
   泰安市积极推动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树立了一批合作组织发展样板,示范带动了全市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山东省新泰市岳家庄乡新岳苹果专业合作社、肥城市孙楼红润林果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社。今年7月,新泰市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2014-2015年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同月,新泰惠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被省林业厅列为全省林下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新泰市老寨山香椿专业合作社、东平康玲核桃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全省“十佳”示范社,泰安市泰山区高新苗木花卉专业合作社等累计54家林业专业合作社被省林业厅评定为省级示范社。今年6月份,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联合评定了21家林业市级示范社,并将统一建立“优先扶持目录”,将市级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
  三、强化支持力度,形成发展合力
  泰安市创新林业融资机制,积极开展林银携手促发展活动,与银行、基金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联合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5月10日,与市银监局联合转发了《山东银监局 山东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辖区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防范信贷风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调配合,强化要素市场建设和森林资源确权、登记、评估、流转等环节的管理,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了基础性保障。截至目前,全市上半年新增林权抵押贷款1亿元,累计达5.5亿元。林农贷款后通过扩大种植规模、兴办林产品加工项目、发展林下经济等,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发展,林农收入大幅增加。银行通过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实现了信贷产品创新,拓宽了资金应用渠道,提高了经营效益。
  四、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健康发展
  泰安市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介,向林农大力宣传政策,引导林农以亲情、友情、资金、技术为纽带,组建家庭林场、股份制林场和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推行“林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四位一体的模式,鼓励企业采取合作造林、租地造林、订单林业等方式与广大林农结成利益共同体,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2013年3月26日,《泰安日报》头版头条刊发了《泰安树林里飞出“金凤凰”》,报道了岱岳区山口镇大兰沃村的合作社建设芦花鸡放养基地,发展林下经济的做法;2014年2月21日《大众日报》县域新观察栏目刊发《新泰林改:绿了荒山 富了农民》,对新泰林改特别是发展民营林场的经验进行了专题报道。2015年3月20日在《大众日报》第二十版刊发了《“良心谷”里“良心梦”》的报道,宣传了新泰市“良心谷”茶产业园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情况(发展茶叶1万余亩);2015年4月2日,《大众日报》第七版刊发了《新泰入选国家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打造富民兴林升级版》报道;2015年6月16日,《泰安日报》第四版刊发了《致力三个突破,做好试验示范,新泰加快推进集体林业综合改革》。今年以来,四川省射洪县政协、济南市林业局到新泰参观考察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情况和民营林场建设经验做法。  


 


信息来源:泰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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