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绿化委员会文件
泰绿字[2013]7号
关于开展“泰安市绿化模范镇(乡)、
绿化模范村(社区)”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省绿委有关精神,根据《关于开展“泰安市绿化模范镇(乡)、绿化模范村(社区)和绿化模范单位创建评选活动的方案》,为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国土绿化进程,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市绿化委员会、市林业局决定2013年组织开展“泰安市绿化模范镇(乡)”“泰安市绿化模范村(社区)”创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绿化模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市级绿化模范镇、村创建工作,是调动广大基层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大力推进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重要举措。对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共建绿色家园,促进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获得市级绿化模范称号的,才能获得申报省、国家绿化模范的资格。
各县(市、区)绿化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创建工作
各县市区绿化委员会,要结合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精心组织,认真执行创建标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和要求进行评选,切实把符合条件的镇(乡)、村(社区)推荐上来,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无效。
三、评选程序
要申报泰安市绿化模范镇(乡)、村(社区)的镇、村,要对照创建标准逐项进行自查,确认达到标准后,向所在县(市、区)绿化委员会写出书面申请,县(市、区)绿化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并上报推荐报告。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的,在媒体上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四、对推荐申报材料的要求
1、县(市、区)绿化委员会关于申报泰安市绿化模范镇(乡)、村(社区)的推荐报告。主要内
容包括:评选工作开展情况,对申报的镇(乡)、村(社区)的检查情况。
2、镇(乡)、村(社区)的申请报告(1200字左右)。主要内容包括:发展概况、绿化机构人员
状况、各项绿化指标、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等群众性绿化活动等。
3、填报“泰安市绿化模范镇(乡)、村(社区)申报表”。
以上材料一式2份,务必于2013年9月28日前报送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凡未按时报送推荐申报材料
或所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参加评选。
联 系 人:张志玲 汪晨云
联系电话:8223121
电子邮箱:zhangzhiling999@163.com
(附件详细内容请登录“泰安林业网”www.taly.gov.cn)
附件:
1、泰安市绿化模范创建指标
2、泰安市绿化模范镇(乡)创建标准
3、泰安市绿化模范村(社区)创建标准
4、泰安市绿化模范镇(乡)、村申报表
泰安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9日
附件1
泰安市绿化模范创建指标
单 位 |
绿化模范镇 (乡) |
绿化模范村 (社区) |
备 注 |
全市合计 |
8 |
285 |
|
泰山区 |
1 |
15 |
|
岱岳区 |
1 |
40 |
|
新泰市 |
2 |
110 |
|
肥城市 |
|
30 |
|
宁阳县 |
2 |
60 |
|
东平县 |
2 |
30 |
|